关于第二届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365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过案例查重、专家评选等环节,现将评选结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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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区(校)典型案例拟获奖名单.pdf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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