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和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小学)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办政法〔2022〕40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高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办政法〔2023〕53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遴选工作。经过各地市和高校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网络答辩、实地抽查、征求意见和综合评议等环节,拟确定郑州市第八中学等139所学校入围新一轮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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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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