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今年,南阳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进一步提升,小学年生均标准提高到720元,初中年生均标准提高到940元。这是记者7月18日自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向我市下达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用于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我市自2023年起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按新标准执行。其中,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每个学生提高70元;初中由年生均850元提高到940元,每个学生提高9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年生均200元提高到300元,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相关部门表示,对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各市县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有效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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